【水泥人網】[ 四川嘉華MBO的第二個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是,重慶國投在購入并退出四川嘉華的過程中,究竟是戰(zhàn)略投資者身份,還是替以古松、許毅剛等46位2001年8月后的四川嘉華管理層代持股份? ]
對于一家虧損的國有企業(yè)而言,通過MBO——管理層收購的方式來重新界定企業(yè)產權,將有助于企業(yè)進一步發(fā)展。然而,這也存在另一個風險,如果MBO以假虧損賤賣來實現(xiàn),那么,這也將造成國資的流失。
*ST金頂(四川金頂(6.39,0.00,0.00%)集團股份公司,600678.SH)此前旗下公司的四川嘉華企業(yè)集團股份公司(下稱“四川嘉華”),便遭遇了上述質疑。
2011年11月至12月期間,四川嘉華原5位主要高管及相關人士向《第一財經日報》記者舉報稱,*ST金頂原董事長古松、董秘許毅剛等人將持續(xù)贏利的四川嘉華在報表上做成虧損,涉嫌侵吞巨額國資。古松前妻廖樂紅亦向媒體舉報古松在此事中的利益糾葛。此前,上述人士已持續(xù)舉報數(shù)年。
9年前,重慶國際信托投資公司(下稱“重慶國投”)以1197萬元的價錢買走四川嘉華的實際控制權。
相隔6年后,古松等人通過設立一家私人投資公司樂山華益投資有限公司(下稱“華益投資”)的方式,將重慶國投手里的全部代持股接回來,完成了MBO。
2011年9月,華益投資及四川嘉華擬將部分股權出售給冀東水泥(17.72,-0.23,-1.28%)(000401.SZ),消息人士稱,每股價格不低于9.02元。如果以最初價格計算,相關持股人將獲利豐厚。
根據本報記者長達3個月的調查,盡管目前無法完全確定四川嘉華MBO過程中存在舉報所指問題,但多重具備法律效力的文件和財務數(shù)據等資料亦顯示,舉報者所指亦確有商榷之處。
對于舉報,古松、許毅剛二人則堅稱,沒有操縱任何審計,是會計記賬方法差異,且應以有審計底稿的審計結果為準。
一個公司,兩種數(shù)據
“當時他們在將四川嘉華的股權出售給重慶國投的時候,基本上是自評、自賣、自買,只不過找了個重慶國投,打了個掩護而已。”2011年11月至12月期間,四川嘉華原5位主要高管先后對本報記者說。
而本報記者所獲得的資料顯示,*ST金頂2002年11月15日公告所披露的財務數(shù)據,與其他渠道披露的數(shù)據不僅不一致,且相差巨大。
據*ST金頂2002年11月15日公告,2002年1至8月,四川嘉華凈利潤虧損1273.50萬元,上年同期(2001年1至8月)虧損659.48萬元。然而,另一份審計報告卻顯示,2001年1至9月,四川嘉華贏利794.93萬元。
同是審計報告,報告期相差僅僅一個月,結果迥異。而來自兩個陣營的財務數(shù)字的沖突,并不只有這些。